工作守則

 

壹、管理工作簡述:


安全管理勤務分為動態與靜態兩種,必須充分掌握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等五大要素,為確保社區各住戶的生命、財產安全,社區管理人員必須忠誠、負責、任勞、任怨、克盡責任與義務、認真執行勤務,並發揮工作團隊精神以達成上級交付的任務。

 

貳、管理人員的工作與任務


 一、依據社區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及其制定相關之管理辦法、住戶規約等等做為本公司執行安全管理工作之原則與方針。

 二、現場管理工作人員為達成社區管理之要求,應以誠懇、踏實、親切之服務態度來進行工作,以維護大樓公共安全。

 

參、工作與任務

 (一)收取管理費及其他費用
   ‧依據大樓管理規定向住戶收取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並開立制式收據。
   ‧填寫收款報表。
   ‧財務收入依規定上繳。


 (二)門禁設施管理服務
   ‧大門進出之管制及側門之定時開鎖及上鎖。
   ‧嚴防閒雜人等進入。
   ‧大型物品運出、搬遷之管制。
   ‧訪客按照手續辦理登記並經管理人員徵得住戶同意後始得進入。
   ‧對開鎖、施工、水電修護、送貨、收款等之人員進出管制。
   ‧認識住戶、了解住戶,以利管理工作。


 (三)安寧之維護
   ‧防止小販、義賣、勸募、傳教、拜票、推銷員、閒雜人士等進入。
   ‧防止住戶將易燃、易爆性物品帶入建築物內。
   ‧主動配合檢警人員偵防。


 (四)車庫管理
   ‧建立車位資料檔案避免侵權糾紛。
   ‧建立車輛資料以利核對查詢。
   ‧所有車輛依據車位停放。
   ‧如非必要嚴格禁止外車進入。
 

 (五)夜間照明燈火控制
   ‧夜間公共照明定時開啟、關閉。
   ‧非必要之照明予以停用或管制。
   ‧盡力節省公共用電。